如果胡台校高三應屆畢業生,無法經由前一篇文章介紹的「個人申請」進入理想的志願大學,將自動轉進入到第二階段的「聯合分發」,所以、參加個人申請制者亦應明確勾選聯合分發之採計方式,也須選填並繳交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卡)。
聯合分發制招生校系區分為第一、二、三類組,除第二、三類組得互相跨類組選填志願外,餘皆不得跨類組選填志願,並以所填之第一志願所屬之類組別為認定組屬的依據,其間如有跨組之志願,該志願概不予採認;若為第二、三類組跨類組選填志願者,則依其報名類組為認定組屬的依據。
申請人於聯合分發校系志願表(卡)依序選填最多70 個聯合分發志願。填寫志願的數目及順序,與能否分發之關係甚大,建議善用70 個志願之機會,切勿集中填寫某些學校科系之志願,更不宜僅填1、2 個志願。
「聯合分發」必須參加學科測驗:分發分數依據申請各生學科測驗成績及申請類組別採計:
依海外聯招會常務委員會議決議之最低錄取標準及各梯次之分配名額,按申請學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暨其選塡志願序進行分發。
●分發分數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者,始得分發大學。
●同分時,依序以簡章所列各類組科目順序之分數高低決定其分發順序,如仍同分時則參酌中學學業成績總平均。
●分發分數未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者,一律分發至「臺師大僑生先修部」。
●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海外臺灣學校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者,一律分發「臺師大僑生先修部」。
由於「聯合分發」制對象不僅限於海外台校學生,因此,在進行分發時是依照下列S1~S5梯次的順序進行分發工作;胡台校適用第三梯次(S3)分發。
我們以今年(109學年-海外聯合招生-2021年秋季入學)的校系為例,例如台大中文系今年一共提供了9個名額給僑生「聯合分發」入學管道,但是其中真正分配給「參加海外測驗」的僑生的名額只有1位,胡台校的高三生不只要和東南亞台校的其他高三生競爭,同時也要面對來自日、韓、新、泰等地參加「海外測驗」的僑生競爭。
匆忙之中完成了這一系列六篇關於胡台校高中生回台升大學的介紹,事實上、多數胡台校具有僑生身分的同學,同時也具備「台籍生」的身分,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他們願意的話,當然同時也適用於台灣高中生的各種升學模式和管道進入大學(多元申請、繁星推薦、學測個申、指考等)」,這個部分就等後續有空再繼續介紹了。